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二期)试点项目—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监理

   2022-08-27 11:01:11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二期)试点项目—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针对“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工程范围内全部房建、配套设备设施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236.53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2451001001

建设单位:吉林省净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二期)试点项目—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新立村

总投资(万元):236.53

建筑面积:43679.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针对“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工程范围内全部房建、配套设备设施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3日2024年11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2日2022年08月26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四室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26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二期)试点项目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已经过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2108-220195-04-01-155776,招标人为吉林省净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二期)试点项目—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新立村

2.3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小区用地面积为31086㎡,新建总建筑面积为43678.86㎡,其中新建住宅共计6幼儿园用房1栋,配套用房1栋;地下建筑面积9850.63㎡。并配套建设场区道路及硬化、场区绿化、场区给水管网、排水管网、热力、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

2.4 监理范围:泉眼镇新立村建新安置区工程”工程范围内全部房建、配套设备设施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工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工程总投资16825.28万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资金、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投标单位出具的无在建承诺书,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的社保证明)。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人。项目管理人员:注册建筑专业造价工程师1人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资料员1人。项目组成人员必须全员履约进场,否则予以清退。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其他在监项目。

3.3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1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0近三年(2019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22082209 时00分起至 2022082616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 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17 室,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0913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室。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净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花雅居20#5-103室

联系人:王英辉

 话:15844037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宇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金川街东、昆山路南嘉惠·铜雀台8号楼116号

人:邱雪莹

   话:0431-80740751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梦露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洪伟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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