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丙十四路(巷道-乙五街)(道路、排水)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9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施工阶段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17.37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12300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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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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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丙十四路(巷道-乙五街)(道路、排水)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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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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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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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1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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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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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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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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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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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26日至2023年10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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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2日至2022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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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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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8月26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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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HTZB2022-6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丙十四路(巷道-乙五街)(道路、排水)监理已由长莲发改审批〔20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二区)园区基础 设施建设项目-丙十四路(巷道-乙五街)(道路、排水)监理; 2.2工程规模:丙十四路(巷道-乙五街)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起点规划巷道,工程终点规划乙五路,道路全长374米,红线宽度24米。 2.3工作内容及范围:施工阶段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无在监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提供本单位至2022年3月底连续三个月的(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度—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上一年度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进入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并核验身份。总监理工程师须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22年8月2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9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的账号、密码,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参加远程开标,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长春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投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上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 7.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3名投标人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 7.2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招标代理公司通知后60分钟内,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核验身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还须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不能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7.3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及确定排名顺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1号莲花山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B区4楼 联系人:田瀚博 联系电话:0431-81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系人:范鑫鑫 电话:0431-87933788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工0431-81331239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0431-81322616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B区2611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1331239 邮箱:66792394@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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