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8-27 10:55:09

(新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81-00127

项目名称:新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2、履约地点:新民市

3、合同履约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4、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2项目成果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3最终成果提交,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

二、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新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市域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的行动纲领。新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须衔接沈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三条控制线,落实和深化省、市级生态修复规划要求,落实上级国土空间修复规划目标、任务,对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做出具体安排,具有约束性。

(二)工作范围

新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范围为新民市全域空间,具体包括法哈牛镇、公主屯镇、卢家屯乡等29个乡、镇、街道。

(三)工作任务

1、开展现状调查,识别生态问题

2、确定规划目标,提出主要修复任务

3、确定生态保护修复总体格局

4、明确重点修复区域与重大工程

(四)成交供应商负责评审合格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同时衔接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四、规划成果

研究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新民市辽河大街 115 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的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2.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现场或场外自行解密报价,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按照市防指防疫工作的相关要求,凡是进入新民市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需要“防疫四件套”,即需要规范戴口罩,出示盛事通电子通行证(显示绿色、72小时、阴性)及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工作。投标人只允许1名负责人员进入交易场所参与交易活动。
5.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民市南郊路5号

联系方式:024-27621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4-31871131

邮箱地址:lnhx999999@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新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332610102000007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玉芳、宋光辉

电  话:024-3187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