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二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59.39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 |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15778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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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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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二期工程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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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智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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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以南、华庆路以北、华明街以西、华顺街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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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5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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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0219.0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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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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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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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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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09月30日至2023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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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9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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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西区207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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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09月01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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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ZT2022GR012(C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二期工程项目已由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南发改【2021】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一般债及区级财政配套,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实验学校二期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盛世大路以南、华庆路以北、华明街以西、华顺街以东。 2.3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如有)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保修、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及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应配备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均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2021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完税证明,如公司为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税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3.5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7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8本次招标拒绝列入行政机关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制【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2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13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疫情特殊情况除外)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08月26日8时30分至2022年09月01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431-8877987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西区207开标室。 5.2各投标人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资格,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由于疫情影响,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响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8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6.1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6.2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60分钟内进入视频会议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或因投标人通讯原因无法联系到被授权人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综合评定打分前3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按规定时间参与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的,按照综合打分排序由符合要求的次位排序投标人递补。 七.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教育局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治街545号 联系人:张连峰电话:0431-889719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腾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白山市浑江区浑江大街鑫德西郡7#门市 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0439-32412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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