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技术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08-27 10:27:59

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技术费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技术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96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2-210411-00004项目名称: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技术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00,000.00最高限价:600,000.00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825202291(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 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免费下载售价:0元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961330(北京时间)地点:线上递交到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2961330(北京时间)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区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抚顺顺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024-575039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16#(1-4)门市联系方式:024-56675667邮箱地址:liaoninghongbo@126.com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账户名称: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7170201020000109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婷电 话:024-56675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