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阳强制隔离戒毒所配套供电改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阳强制隔离戒毒所配套供电改建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2】7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阳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拆除院内东北角现有400kVA变压器1台、架空高压绝缘导线750米、电杆5基等单回路供电设施;在院内西北角新建箱变(2×800kVA)一座,采用双回路供电方案;新建柴油发电机房一座;新建架空高压绝缘导线,敷设高压电缆、低压电缆、电缆保护管,新建电杆、直通井、转角井、三通井、四通井若干;新增高压柜、低压柜、低压配电箱等相关供配电设施。
??2.2招标范围:招标编号:HBHY(2022)-04-22
质量标准:一标段:符合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二标段: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工期:一标段: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直至质保期结束后止;二标段:50日历天。
建设地址:河北省高阳县蒲口镇,河北省高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范围:一标段:全过程监理,自施工前准备至项目保修期结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场、施工、验收和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二标段: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并满足招标文件质量标准要求章节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一标段:监理;二标段: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相关行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同时需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二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需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无效;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一标段:按冀建市【2011】552号文件规定执行,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3人,其中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具有监理工程师证,同时需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按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6 09:00至2022-08-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5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将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 为投标文件加密。(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 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省高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高阳县蒲口镇 | 地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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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吴帆 |
联系人: | 蔡华毅 |
电话: |
0312-6683522 |
电话: | 0311-67305619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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