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第十中学文北校区改造(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路南区第十中学文北校区改造(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唐山市路南区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字[202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唐山市路南区第十中学文北校区改造(集中隔离点)建设项目监理;
(2) 建设地址:唐山市第十中学(文化后街校区)闲置校区和稻地镇闲置场地;
(3)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第十中学文北校区进行改造,按照“战时防疫”的原则,打造集综合防控指挥、核酸检测、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于一体的应急防控、培训基地;
(4) 资金来源:财政筹措;
(5)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6) 合同估算价:1950000.00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一、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三、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地址:唐山市建设大厦八层,投诉电话:0315-2513320。
五、启用电子围标串标甄别系统辅助甄别是否有围串标行为,对围标串标甄别及认定作出如下规定:经甄别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相关投标并认定涉嫌串通投标,评审及认定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
①不同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硬盘和主板的序列号)均相同的;
②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
③不同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格式显示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相同的;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包括等差数列或规律性百分比)的;
⑤《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存在被认定涉嫌串通投标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评标报告报送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七、监督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和受理投诉举报,加强对围标串标线索摸排和查处,常态化开展围标串标打击治理工作,持续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八、对围标串标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在招投标活动中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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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26 09:00至2022-09-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16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路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启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路南区车站路富庄东里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长宁道房管所办公楼206、208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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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李伟浩 |
联系人: | 陶鸽 |
电话: |
19930506147 |
电话: | 0315-279337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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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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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ebeiqiying@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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