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邯钢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邯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山审批备更字〔202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邯钢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项目施工。
2.1.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邯钢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其中地下一层868.66平方米,地下设出入口,48.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7.02平方米。
2.1.3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农林路188号。
2.1.4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邯钢医院直线加速器机房项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的内容(具体包括土建、电气、防排烟、给排水、消防、通风等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查询结果以申请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04 08:30:00 至 2021-11-09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2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