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警大队道路标线施划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概况: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交警大队道路标线施划项目
2.1.2 实施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标段;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起步区和东区的冷喷主线、人行横道线、分道线、停车线、指示箭头等标线的施划。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3.1.4其他要求: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机构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至少包含被委托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08 08:30:00 至 2021-12-13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31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