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更正公告01

   2022-08-27 09:08:16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

更正公告

NO.1

项目编号:XZZB-2022-011

项目名称: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王滩镇乡村振兴项目EPC总承包

更正修改内容:

1、本项目原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8日9时30分,修改为:2022年09月21日9时30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内容如下: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为大中型企业,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须承诺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60%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6日,修改为:2022年10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14日,修改为:2024年09月29日。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特别说明”: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开标评标均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进行,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并且可以同时中标本项目三个标段,但三个标段的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不得为同一批人员。澄清为: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开标评标均按照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顺序进行,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并且可以同时中标本项目三个标段,但三个标段的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施工单位拟委任的主要人员不得为同一批人员。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特别说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针对施工企业),修改为:本次招标中涉及到的采购政策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按照国家采购政策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声明,否则视为不享受采购政策条件。未涉及采购政策的不需要提供。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承诺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60%以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优惠政策。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大中型企业须提供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60%以上的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

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原件扫描件。

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唐山鑫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