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二期)工程-污水处理站施工】招标文件补遗书

   2022-08-27 09:05:40

海港区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二期)工程-污水处理站施工

招标文件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现对海港区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中心(二期)工程-污水处理站施工招标文件(工程编码:2022B1303022002)进行补遗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官网”上发布”变更为“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2.3“修改文件发布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变更为“修改文件发布平台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政务服务网。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2.3.2“修改文件发布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变更为“修改文件发布平台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政务服务网”。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新增2.12.4项,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中进行注册。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以该项目政府拨付比例进行拨付”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10%。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0.5.4“其他事宜:1、本工程资金需经财政评审,工程结算价款以财政评审结论价款作为结算价款,如审计机关予以审计的,应以审计机关确定的结论价款作为工程结算价款。”修改为:“其他事宜:1、本工程资金以评审结果为依据,作为工程结算价款。

七、本补遗书共2页,请投标单位自行核对。

 

 

 

招标人:秦皇岛市海港城建市政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中盛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