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开发区河道生态治理及雨水收集利用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港开发区河道生态治理及雨水收集利用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唐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海审批投资【2022】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海港开发区河道生态治理及雨水收集利用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2.3项目规模:
(1)湖林河、一排干提标改造
主要包括汤曹渠东延浆砌石渠道 500m,修建过路箱涵 3 处,汤曹渠东延起始位置涵洞处新建 3m×1 孔节制闸一座;一排干老沿海路桥上下游清淤衬砌250m;一排干沿海路桥南扩宽改造;湖林河下游清淤,长度约 1.3km。
(2)大清河防潮闸拆除重建
原址拆除重建大清河防潮闸,河道排涝标准为 10 年一遇,设计防潮标准为100 年一遇。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确定大清河防潮闸工程等别Ⅲ等,建筑物级别 1 级。水闸单孔净宽 4.0m,共 9 孔,单联净宽 16m。
(3)河道清淤及衬砌
①河道清淤 39.94km。
②河道衬砌 5.46km。
(4)水工建筑物修建:
包含大清河、新潮河、小河子、小长河、湖林新河、陈红渠、东支渠、中支渠、羊支渠、洋角排支、苗支渠、王滩支渠、一排干等 13 条河道沿线的水工建筑物对其进行拆除重建、维修,共涉及建筑物 54 座。
2.4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湖林河一排干提标改造,对河道进行清淤衬砌、修建闸涵等;大清河防潮闸拆除重建项目;河道清淤及衬砌,对小河子、新潮河、一排干、二排干、 陈红渠、东支渠、苗支渠等河道渠道进行清淤衬砌;水工建筑物修建,对大清河、新潮河、小河子、小长河、湖林新河、陈红渠、东支渠、中支渠、洋支渠、洋角排支、苗支渠、王滩支渠、一排干等河道渠道桥闸涵等水工建筑物进行修建。
2.5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现行相关规范规程。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29日
勘察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设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包括大清河防潮闸、水工建筑、衬砌及湖林河一排干提标改造,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
二标段:桥梁工程(包括小河子、小长河、洋支渠、苗支渠、王滩支渠的桥梁工程)及清淤工程(包括小河子、一排干、二排干的清淤工程)。
三标段:桥梁工程(包括新潮河、湖林新河、陈红渠、东支渠、洋角排支的桥梁工程)及清淤工程(包括新潮河、陈红渠、洋角排支的清淤工程)。
2.8招标范围:本项目详细勘察(包括除一标段大清河防潮闸外的全部项目内容的详细勘察及测量工作)、施工图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具备工程实施所需的勘察、设计、采购或制造、施工等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一标段: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三标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勘察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标段: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二标段、三标段: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相应专业的人员);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且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为大中型企业,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须承诺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60%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3.2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完成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单位,请于2022年08月29日9时00分至2022年09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该项目招标公告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4.2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
4.3未经注册的潜在投标者请在E招冀成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首页 “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注册。
4.4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办理流程参照“E招冀成”首页“办事指南”中“CA办理”栏目(http://www.hebeibidding.com);在线办理地址为: (http://hebcaonline.hebca.com:9001/Hebca/foreground/eseal/applyCertAndAutoSignPage.action?projectType=zbjt&cztype=1)
4.5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6交易平台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www.hebeibidding.com业务收费标准。
4.7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3日10 时00分),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农业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鑫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
地址:唐山市高新区龙泽北路566号 |
联系人:张辉 |
联系人:赵俊欣 |
电 话:0315-2925198 |
电 话:15232532446 |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文件。 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13832326174。
三、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投标人将已下载的.HBZF格式招标文件导入E招冀成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平台官网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完成后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E招冀成投标系统。具体操作请参照首页“办事指南”中“E招冀成标准版-投标人操作手册”。
(2) 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 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企业CA 数字证书登陆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登录E招冀成开标大厅,使用企业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解密。
(8)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每一页使用企业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