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端高新实验楼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高端高新实验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馆审批发【2022】0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一座高端高新实验楼,占地面积:2823.45㎡,建筑面积:4251.33㎡。项目设计规模为小型建筑,3层框架结构。 建设地点:馆陶经济开发区新能街南侧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工程总承包(EPC)设计施工能力;(2)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是否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名单,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3-11 00:00 至 2022-03-17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4-01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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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馆陶县紫阳大道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9号瑞特家园11-301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明涛 | 联系人: | 董雷蒙 马昌达 |
电话: | 0310-4586369 | 电话: | 0311-8380736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sjzbzzb@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和平西路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10040142100059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