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心医院麻醉科脑氧监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中心医院麻醉科脑氧监护仪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邯郸市中心医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麻醉科脑氧监护仪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1.2资金来源:自筹 2.1.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要求。2.1.7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采购麻醉科脑氧监护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3.1.1.2、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药监部门的受理凭证);3.1.1.3、供应商为国内生产厂家的须具有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1.1.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代理产品为国内产品的,须提供国内生产厂家的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须具有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针对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2-31 00:00 至 2021-01-05 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2-01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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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丛台北路59号 |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312号新时代商务大厦1505室 |
邮编: | 056000 | 邮编: | 056001 |
联系人: | 李志祥 | 联系人: | 焦张龙 |
电话: | 0310-2118598 | 电话: | 0310-3098928 |
传真: | 0310-2118598 | 传真: | 0310-309892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hengning@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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