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城乡集中供水项目(剩余工程)勘察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涉县城乡集中供水项目(剩余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涉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涉行审投字[2019]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涉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涉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渠道维修改造61.9KM,重建引水拦河坝1处,重建水闸20座,重建渡槽9座,重建交通桥95座,新建提水泵站2座,配套管道3.8km等工程。
2.2招标范围:按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报告(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编制、施工期间的现场设代服务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09 00:00 至 2021-11-1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3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涉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涉县正大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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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涉县行政服务综合楼 | 地址: | 涉县府南路13号 |
邮编: | 056400 | 邮编: | 056400 |
联系人: | 刘志峰 | 联系人: | 赵群 |
电话: | 0310-3815129 | 电话: | 0310-3891238 |
传真: | 0310-3815129 | 传真: | 0310-389123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ddl2002@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建行涉县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130016482080500014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