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标段(二次)

   2022-08-27 08:39:34

广平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七标段(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平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审批招标核字[202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平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平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胜营镇、南韩镇、东张孟镇、十里铺镇安装太阳能路灯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7标段: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1.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31 09:002022-06-0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平县乡村振兴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平县勤政路1号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新苑小区
邮编: 0576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韩正泽 联系人: /
电话: 0310-2526096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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