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中水余热利用及附属工程和城区供暖改造项目-热泵机房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藁城区中水余热利用及附属工程和城区供暖改造项目-热泵机房监理 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 藁行审批复〔2021〕01-149002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债券,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藁城区中水余热利用及附属工程和城区供暖改造项目-热泵机房监理;
- 建设地点:石家庄藁城区;
- 总建筑面积:2983.49㎡,地上建筑面积:2795.37㎡,地下建筑面积:188.12㎡,基底面积:1342.85㎡,建筑高度:11.40m(室外地坪至屋面女儿墙);
- 建筑工程限价为:2272.7309 万元;
-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
-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4)拟派项目其他主要人员:需满足冀建市(2011)552 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5 日00:00 至2022年09月21日09:00(北京时间),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 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1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招标小组成员名单(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纪占峰
组员:何亚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藁城区廉州西路
联系人:何亚北
电话:0311-881950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联系人:靳祎
电 话:15632325413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果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
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
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
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
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
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
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311-88167929。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CA 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