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宽甸县第二批(财政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振江镇项目区)已由丹东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配套资金和市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宽甸县振江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 0.5 万亩
(西江村标段建设规模为0.2万亩、石柱子村标段建设规模为0.3万亩)
2.3 招标范围:西江村标段及石柱子村标段旱田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竣工,总工期91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 项目总投资:标段01:西江村:2548003.96元
标段02:石柱子村:3323976.13元
2.6 投标保证金:标段01:西江村:5万元
标段02:石柱子村:6万元
2.7 质量标准:达到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8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对在“信用中国”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资质材料提供原件和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非丹东市居住人员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报告;由于个别地区疫情严重原因不能到达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合成一个完整PDF文 档发送到邮箱DDHSzbdl@163.com并致电0415-3880888。( 注:根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不得转包和分包),于规定的时间2022年08月24日~2022年08月31日,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9:30时。
5.2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2日9:30时。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原三江宾馆)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同时在宽甸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宽甸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天华山路281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话:0415-58864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0415-388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