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涉及10KV以下线路迁改工程(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本工程为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涉及10KV以下线路迁改工程,由7个地块组成。工程内容包括GD-13m、GD-10.5m钢管杆组立、B1910、B1915水泥杆组立;YJV22-3*300高压电缆铺设、YJV22-4*95低压电缆敷设;拉线制作安装;杆上高压隔离开关、避雷器、故障寻址器安装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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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为国道丹霍线(G304)彰武县烧锅至壕北段改移工程涉及10KV以下线路迁改工程,由7个地块组成。工程内容包括GD-13m、GD-10.5m钢管杆组立、B1910、B1915水泥杆组立;YJV22-3*300高压电缆铺设、YJV22-4*95低压电缆敷设;拉线制作安装;杆上高压隔离开关、避雷器、故障寻址器安装等。(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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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项目经理(负责人)资格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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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描述 |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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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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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阜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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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证金得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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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告内容 |
1、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的单位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 年以上(含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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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彰武县交通运输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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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联系人 |
彭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418-3683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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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彰武县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邮箱 |
396365144@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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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彰武县彰武镇中华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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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418-3683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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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星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邮箱 |
LNXSZB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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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阜新市辽工大科技楼42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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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李红娟 |
电话 |
13050722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