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中传文化项目周边道路管网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2022-08-27 08:26:34

一、招标条件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中传文化项目周边道路管网配套工程总承包(EPC)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关于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中传文化项目周边道路管网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金普发改发〔2022〕188号 2208-210213-04-01-58788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中传文化项目周边道路管网配套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逍遥湾国际商务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道路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等。1、道路工程 新建道路3条,道路工程全长1188米,包含行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及附属工程。2、照明工程 新建道路照明路灯共70套。3、给排水工程 给水管网工程:本工程新建给水管线总长约为833米,管径分别为DN200、DN300,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其中主管线管径为DN300,长度约673米;预留管管径为DN200,长度约160米。污水管网工程:本工程新建污水管线总长约为783米,管径分别为DN300、DN400,管材采用HDPE管。其中主管线管径为DN400,长度约623米;预留管管径为DN300,长度约160米。雨水管网工程:本工程新建雨水管线总长约为1806米,管径分别为d300、d500、d700、d800,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其中主管线管径为d700、d800,长度约1021米;连接管管径为d300,长度约545米,预留管管径为d500,长度约24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2016004001001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中传文化项目周边道路管网配套工程总承包(EPC)

本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及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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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10月25日 开工至 2022年12月24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体单位。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格证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即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是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
    6.其它要求:1、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建设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正式批准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包括联合体主体),须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体单位; 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须为同一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6、施工企业须在投标报名后,开标前办理大连金普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核发的“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不能提供“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PDF文本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7、投标人在报名投标后,凡因自身原因不能参与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 8、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录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lnwlzb.com/)办理CA锁。 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40.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1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8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30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韩世群、王义棒

姓名:

韩世群、王义棒

单位:

德丰项目管理(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

德丰项目管理(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德丰项目管理(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03号

地址:

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3室

邮编:

116600

邮编:

116600

联系人:

诸铁锋

联系人:

韩世群、王义棒

电话:

0411-87552131

电话:

0411-88703231

传真:

传真:

0411-88703231

异议联系人:

韩世群

异议联系人电话:

0411-8870323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lndef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