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铺上镇安置点项目-刘军庄安置点项目室外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2022-08-27 08:22:31

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铺上镇安置点项目-刘军庄安置点项目室外电力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铺上镇安置点项目-刘军庄安置点项目室外电力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2021]12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名县绿美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绿美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大名县漳河河道内村庄搬迁刘军庄安置点、铺上镇安置点项目-刘军庄安置点项目室外电力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2.1.2.建设地址:位于313省道北侧,刘军庄村南。2.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后9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财务要求: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告(2020年度)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3.1.4其他要求:(1)社会保险及完税证明: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近6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26 08:302021-10-31 08: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17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bidding.com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名县绿美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大名县大名镇天雄路450号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183号德源大厦2412、2413号
邮编: 056900 邮编: 056000
联系人: 崔建华 联系人: 胡帅杰
电话: 0310-6565928 电话: 1589677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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