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设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宁省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辽水行审﹝2021﹞3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辽宁省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辽宁省
3、资金来源:中央及省级预算资金
4、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294.00万元;二标段:480.00万元;三标段:647.00万元;
四标段:465.00万元;五标段:570.40万元。
5、招标范围:
一标段:水位、水温等观测设备采购(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定点河道表面测速仪设备采购(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标段:声学多普勒流速仪设备采购(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遥控船设备采购(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标段:冰情、泥沙监测设备采购(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供货期限:2022年9月20日至2022年10月20日(以实际签定合同为准)。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2.50万元;二标段:4.50万元;三标段:6.00万元;
四标段:4.50万元;五标段:5.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设备制造商(提供生产许可证)或代理商经销商(提供设备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和授权书)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
四、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2)设备制造商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经销商需增加提供设备制造商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疫情防控期间,领取招标文件请提前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相关事宜。
3、领取时间: 2022年8月18日8:30至2022年8月25日16:00。
4、领取地点: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亿丰广场16号C座920室)。
5、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按标段编号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七、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2号
联系人:王明亮 联系电话:024-6218137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亿丰广场C座920室
联系人:李迎春 联系电话:024-8381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