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母城城市更新项目(龙中路片区)一、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足区母城城市更新项目(龙中路片区)一、二期工程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大足发改投〔2022〕168号文、大足发改投〔2022〕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棠香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大足区母城城市更新项目(龙中路片区)一、二期工程(二期不含宏声广场及周边);为龙中路与一环北路交叉口至龙中路与一环南路交叉口两侧建筑改造,龙中路道路(含市政管网)改造,用地范围约101636.75㎡,具体内容包括:改造建筑塔楼立面面积约51545.83㎡,底层商业改造立面面积约:18569.51㎡,道路(含市政管网)改造面积约15607.23㎡,景观(含人行道铺装)改造面积约32027.61㎡。项目涉及土建(立面、店招)工程、市政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景观(导标)工程、灯饰工程、多杆合一工程、文化墙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17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大足区母城城市更新项目(龙中路片区)一、二期工程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R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https://www.cqggzy.com/dazuweb/)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https://www.cqggzy.com/dazuweb/)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08-22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2-08-24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https://www.cqggzy.com/dazuweb/)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9-09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捷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66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9号9-C1、9-C2、9-C3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邓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996390056 | 联系电话: | 023-68184718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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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