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LGFX0011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D区2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垦洲路(中港水闸路-正博南路)道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工程范围:西起中港水闸路东侧、东至正博南路,全长约1.47千米。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位于临港新片区奉贤园区,工程范围:西起中港水闸路东侧、东至正博南路,全长约1.47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红线宽度32米。最大排水管径为4米。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雨、污管道)、照明、监控、海绵、绿化和其他道路附属工程等。 | ||||||||
工程总投资: | 17754.34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11370.81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13413300.00元人民币 | ||||||||
施工工期: | 18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施工投标时投标人自报分部分项节点,一旦中标将以上节点转为考核节点,每延误一天按五万元处罚 ,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明确。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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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有不少于一个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合同金额不小于6000万元)。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均可,以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为准,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前,并需提供能说明该项目的相关业绩材料。 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低于现行最低资质对建造师数量要求(以该企业在本市备案的数据为准)。 (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其他工程: ) 项目经理职称要求:中级职称。 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高级职称。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2年08月25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3807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8月30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6日 00时00分到2022年09月14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09月26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地址: |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疫情期间,请招投标相关人员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范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的来沪返沪人员,在沪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或者社区健康管理不满14天,未进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3)近期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2、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信用分值须大于60分。 3、当报名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小于7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采用全部入围。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银行保函有效期需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