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中国甑乡·宁河板桥镇乡村振兴项目

   2022-08-27 02:36:09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72022083004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监理[2022]080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甑乡·宁河板桥镇乡村振兴项目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宁审批政投[202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14570 万元,资金来源为 镇政府自筹及专项债券:1457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2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甑乡·宁河板桥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规模为12项,本项目主要包含12个子项目,其中全镇域基础设施类项目5个,盆罐庄村建设项目3个,田庄坨村建设项目1个,西板桥村建设项目3个。,总投资额1457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中国甑乡·宁河板桥镇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招标范围:1、全镇域基础设施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缮辖区环村路15.5千米; 补充种植绿化约2万平方米,设置文化景观;水系治理;提升改造扬水泵站2座。 2、盆罐庄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闲置用房改造为甑乡星宴;实施民居环境提升工程;提升改造生态停车区。 3、田庄坨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文化长廊公园。 4、西板桥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太平古桥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民居环境提升工程;提升改造生态停车区。本项目道路等级不高于城市支路;风景园林工程不大于中型规模;河道堤防等级为5级,河道整治面积0.023万亩;泵站设计流量0.37立方米/秒;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6米,最高高度4.5米,地上最高1层,无基坑及地下结构。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对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总投资额186.2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2年09月30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2年09月30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6年01月01日 至 2026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并且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应为建筑工程,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4、其他资质要求:(1)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4日 至 2022年08月31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8月24日2022年08月3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通过现场、电邮或邮寄方式(联系电话:022-26116029,邮箱:zxzb0808@163.com)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洪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东板桥村
邮政编码:301500 联系人:孙春辉 电话:022-69469254
传真:022-69469254

招标代理机构: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金玲(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邮政编码:300040 联系人:徐明辉、石晨 电话:022-26116029
传真:022-26116029

日期:2022年08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受理负责人:孙春辉
电话:022-69469254传真:022-69469254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东板桥村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69118562传真:69118562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