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22022082009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设计[2022]08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兴华二支路(民和道-兴华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西审投投资〔2022〕7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2895.87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2895.87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47.111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兴华二支路(民和道-兴华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347.111米,工程起点为民和道,终点为兴华道,道路全长约347.11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20米。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总投资额2895.87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工程位于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兴华二支路(民和道-兴华道)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燃气、绿化等配套工程设计,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本次发包道路全长约347.111米,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排水工程:最大管径为d1500mm;交通工程投资为10.69万元;照明工程投资为63.72 万元;燃气工程:拟建一条 DN400 中压天然气管道,管长 390米;燃气输配量17520万立方米/年;绿化工程投资为14.23万元。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全部工作。总投资额54.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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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10月01日 至 2022年10月1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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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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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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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5日 至 2022年08月31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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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 条款的直接联系代理机构,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6.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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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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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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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洪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政编码:300380
联系人:王政凯
电话:27392772
传真:2739277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魏新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16 号美年广场 2 号楼 309
邮政编码:300200
联系人:张帆 王津怡
电话:15620885619
传真:022-88391126
日期:2022年08月2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王政凯
电话:27392772传真:2739277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杨涛、花少奎、周庆瑜
电话:27941227传真:27933089电子邮箱: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招标办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