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
青政采磋商(工程)2022-173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消防改造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7691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外省企业具有进青备案登记。
4、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08-17 17:38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2022-08-18 至 2022-08-24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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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文件(下载的“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
招标文件售价 |
0.0元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自行下载文件(下载的“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
保证金信息 |
分包编号:青政采磋商(工程)2022-173号-1
分包名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消防改造项目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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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2-08-29 09:00 |
开标时间 |
2022-08-29 09: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投标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开标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35953 联系地址: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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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36730 联系地址: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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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专用 |
收款人 |
专用 |
银行账号 |
专用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366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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