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青山石膏粉加工区天然气气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青山石膏粉加工区天然气气化工程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7-640323-04-01-323445)批准,项目业主为盐池县长盐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盐池县长盐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综合值班室138.91㎡、站内站外硬化道路1076.29㎡、50厚C25混凝土方砖51㎡、围墙234m、场地铺碎石1933.6㎡、工艺部分、仪表自控等内容。
2.2 建设地点:吴忠市盐池县青山乡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25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0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16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长盐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盐池县
邮 编:751500
联 系 人:刘欢
电 话:139951555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华辰源工程管理有
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 C 座 1302 室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袁少梅
电 话:1820967708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2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