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和修复2022年中卫市海原县项目一至四标段变更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和修复2022年中卫市海原县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和修复2022年中卫市海原县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2]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原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变更及补充内容:
1、本项目一至四标段养护期变更为“工程养护期至2024年12月”。
2、补充内容:本项目一至四标段评标办法中D值及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做补充说明。
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D%(具体金额为:2642834.82元),D值取100;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为2270分。
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D%(具体金额为:2616811.89元),D值取100;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为2270分。
三标段:最高投标限价*D%(具体金额为:2057962.05元),D值取100;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为2270分。
四标段:最高投标限价*D%(具体金额为:2099622.50元),D值取100;企业诚信评标基准分为2270分。
3、本项目项目名称为“宁夏南部生态保护和修复2022年中卫市海原县项目一至四标段”投标项目名称为“宁夏南部生态保护和修复2022年中卫市海原县项目一至四标段 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