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至大河家(积石山)高速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第三次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11008-035101-0
招标编号:JDCS-2021-08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靖至大河家(积石山)高速公路PPP项目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永靖至大河家(积石山)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发改交运〔2021〕521号)批准立项建设,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以临州府函〔2022〕32号文批复关于同意永靖至大河家(积石山)高速公路PPP项目PPP实施方案(补充方案)。临夏州人民政府授权临夏州交通运输局作为实施机构开展该项目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金地诚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通过的社会资本其中一家放弃投标,致使合格申请人不足三家;按照相关规定需进行第三次社会资本资格预审,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资格预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永靖至大河家(积石山)高速公路工程起于永靖县三条岘乡大台子村,接拟建永靖至井坪高速公路,止于积石山县胡林家乡,与在建临大高速公路相接,路线长度74.811公里。同步建设莲花连接线1.612公里,李家塬连接线7.962公里。主线设置桥梁20168米/53座,其中特大桥4085.5米/3座,大桥15391.5米/39座,中桥637米/9座,小桥54米/2座;设置隧道13300米/7座,其中特长隧道8479米/2座,长隧道2032.5米/1座,中隧道2788.5米/4座;设置互通立交8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莲花枢纽立交、积石山枢纽立交),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6处(永靖东互通、永靖西互通、岘塬互通、三塬互通、向阳互通、炳灵寺互通),匝道收费站6处,高速公路管理所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2处,隧道变电所12处,综合交通执法用房1处。莲花连接线设置特大桥1006米/1座;李家塬连接线设置桥梁308.5米/2座,其中大桥288米/1座,小桥20.5米/1座;炳灵寺互通连接线设置桥梁1002米/2座,其中特大桥654米/1座,大桥348米/1座。
2.2技术标准
主线及莲花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李家塬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3招标范围
2.3.1永靖至大河家(积石山)高速公路PPP项目社会资本第三次资格预审,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2.3.2款。
2.3.2本项目为新建的交通运输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程序遴选社会资本方,并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在建设管理模式方面,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等工作均由项目公司负责,即采用EPC模式对项目进行建设和管理。在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良好的运营和养护状态(符合《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将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相关资料、项目的收费权、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经营权和广告经营权等均无偿移交给临夏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或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府指定机构。
2.3.3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金额为1534950.84万元。PPP模式下,投资调整为1528835.83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政府方出资15%,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85%),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资本金通过注册资本与资本公积以货币形式注入项目公司,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其他以资本公积形式按出资比例注入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股东协议》,并按照约定占股比例出资,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占股15%,中标社会资本方占股85%。项目公司成立后,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时间,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到位资本金,不得影响项目融资及建设进度要求。
2.3.4回报机制
本项目具有使用者付费基础,项目公司可在运营期内获得使用者付费(车辆通行费、项目范围内的广告设施经营收入和服务设施经营收入),当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正常建设、运营成本回收并取得合理回报时,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可行性缺口补助。因此本项目现金流来源于使用者付费和运营期政府提供的可行性缺口补助。
2.3.5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暂定为34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建设期内完成项目投资建设,经交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3.6政府出资人代表除拥有股东合法权益外,原则上不应干预社会资本方对项目公司的正常管理,但对项目涉及工程变更、技术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资金支付以及项目公司决策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可能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或者突发环境事件等事项进行独立签认,具有一票否决权力。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社会资本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资格条件包括:
3.1.1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最近连续三年(2019年-2021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资产负债率要求。
3.1.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26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123亿元人民币;近五年以来(自2017年8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条(含1条)总投资60亿元以上的高速公路PPP项目投资业绩(以正式签订投资合同为准)。
3.1.4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临夏州交通运输局、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1.5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如不具备则由项目公司按规定另行招标。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提供或施工图勘察设计服务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和能力要求为:
(1)施工能力: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五年以来(自2017年8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含1项)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以交工时间为准)。
(2)勘察设计能力: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近五年以来(自2017年8月至今,以施工图设计审批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条(含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适用以上文件要求的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6凡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2021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2021年度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评价结果中,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1.7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1.8申请人(含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五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
3.2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对项目资本金出资。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资能力按净资产数值为准,净资产按照联合体总和确定。融资能力按“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方案”等证明资料确定,按照联合体各方总和累加为准。投融资项目业绩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即可。
3.2.4如联合体成员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或施工的,3.1.5款中要求的资质、业绩按照联合体成员中负责相应工程内容(设计或施工工作)的单位资质、业绩确定,即承担设计或施工的单位需满足3.1.5款中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业绩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且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2年8月18日18:00:00至2022年9月6日18:00: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除外),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在本项目招标信息页面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我要投标”后,方可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5.2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5.3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改变为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2022年9月14日14时30分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程序,本项目开标采用“钉钉软件”视频会议形式,请各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添加代理机构钉钉账号“13893437273”,并备注项目名称信息、投标单位名称。
6.2开标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
6.3网上开标时间:2022年9月14日14时30分;
6.4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七电子开标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等媒体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夏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甘肃省临夏市折桥镇李孟村
联 系 人:白文燕
电 话:1820932944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地诚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汇金大厦11楼
联 系 人:韩文盼 赵凝
联 系 电 话:0931-8617550转609
电 子 邮 箱:503758586@qq.com
监督机构:临夏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甘肃省临夏市折桥镇李孟村
联 系 人:张大伟
电 话:0930-631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