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纬五十八路(经十三路-经四十四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2022-08-26 16:34:13

兰州新区纬五十八路经十三路-经四十四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A02-12620000224333349J-20220816-039419-6(交易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纬五十八路(经十三路-经四十四路)道路工程 已由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 新经发审批2022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性资、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纬五十八路(经十三路-经四十四路)道路工程

2.2项目代码:2206-621500-04-01-879091

2.3招标编号SZJS-2022-16

2.4项目地点:兰州新区秦川园区,西起经十三路,东至经四十四路

2.5设规模及内容:兰州新区纬五十八路(经十三路-经四十四路)道路工程位于兰州新区北部综合产业园区,道路起点位于经十三路,终点至经四十四路,东西向布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长度1413米,道路红线宽度40 米,两侧各设10 米宽绿化带,采用三块板断面形式,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50 千米/小时,路面采用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 年。道路设计荷载BZZ-100,最小纵坡0.3%,最小坡长130 米,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6000 米,凹形竖曲线最小半径12000 米,停车视距60 米,雨水重现期2 年。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及相关附属工程。

(一)道路工程。道路长度1413.457 米,红线宽度40 米,两侧各设10 米宽绿化带,断面形式为三块板,断面为10 米(绿化带)+4 米(人行道)+5 米(非机动车道)+3 米(侧分带)+16(机动车道)+3 米(侧分带)+5 米(非机动车道)+10 米(绿化带)=60 米,设计速度50 千米/时。机动车道采用4 厘米细粒式(AC-13C)改性沥青混凝土,0.5 /平方米黏层沥青,6 厘米中粒式(AC-20C)沥青混凝土,8 厘米粗粒式(AC-25C)沥青混凝土,1 厘米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压实度96%。非机动车道采用3厘米细粒式(AC-10C)改性沥青混凝土,0.5 /平方米黏层沥青,5 厘米中粒式(AC-16C)沥青混凝土,1 厘米乳化沥青稀浆封层,30 厘米5%水泥稳定砂砾,压实度96%。人行道采用6 厘米人行道步砖,3 厘米厚M7.5 水泥砂桨,10 厘米厚混凝土,15 厘米厚水泥稳定砂砾。

(二)雨水工程。雨水管道布置于两侧辅道,距道路中线14.5米,雨水主管管径DN500-DN1400,管长2841 米(不含雨水口连接管、街坊预留管),管材采用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80°混凝土基础;雨水口连接管、街坊预留管管径DN300-DN400,采用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20°混凝土基础。

(三)污水工程。污水管道布置于道路两侧绿化带内,距道路中线26 米,管径DN400,管长2676 米(不含街坊预留管)。采用钢筋混凝土Ⅱ级管,180°混凝土基础,承插口柔性接口连接;街坊预留管采用钢筋混凝土Ⅱ级管,管DN400,采用120°混凝土基础,承插口柔性接口连接。

(四)中水工程。中水布置于道路两侧绿化带内,距道路中线23 米,主管管径dn225,管长2692 米(不含街坊预留管)。管材采用聚乙烯PE100 级塑料管,采用120°砂垫层基础;街坊预留管管径dn110,基础采用120°砂垫层基础。

(五)绿化工程。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457 棵,行道树种选择国槐,树苗木胸径不得小于8 厘米,高度在1.5-2 米,木每株间距为6 米。

(六)照明工程。安装预装式组合变电站一座,路灯96 套,其中安装单杆双挑LED 88 套,杆高11 米,光源功率1x200W+1x160W;安装中杆LED 8 套,杆高12 米,光源功率3x250W

(七)涵洞工程。在K0+082.54 处设置一道4 *1.9 米盖板明涵,涵长40.22 米;在K0+292.66 处设置一道1.5 *1.8 盖板明涵,涵长40.22 米。

2.6项目概算总投资5222万元.

2.7计划工期457个日历天。

2.8计划开工日期2022101

2.9计划竣工日期20231231

2.10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要求申请人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的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

3.3 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4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6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如非项目负责人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7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均不得少于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8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10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1申请人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确认。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信息须与《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致。并且请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一式三份(交表地址(可邮寄):兰州市兰州新区青城山路商业服务4号楼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孟彩琴,联系电话:15293145695, 498836172@qq.com  ),由招标人统一备案后提交评标委员会。

3.12省外企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3.13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14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22年81717:00至202282217:00(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 http://ggzyjy.gansu.gov.cn      

获取方法 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自行下载。获取方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凡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现在甘肃公共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下载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 2022年83010:00      

递交地点 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甘肃省(兰州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网址:http://61.178.200.57:13211/bid-building-ejiaoyissg-bidder/login.p)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2016  7 月 1 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兰州新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址: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青城山路商业服务4号楼

   址:

   /      

   编:

730300  

   编:

   /    

人:

孟彩琴

人:

   /     

   话:

15293145695 

   话:

   /     

   真:

  /   

   真:

   /     

电子邮件:

498836172@qq.com  

电子邮件:

   /    

   址:

  /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兰州新区支行 

开户银行:

   /     

   号:

9319 0404 4610 606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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