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樱桃湾节点一期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5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X2022-CG-0818
项目名称: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樱桃湾节点一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樱桃湾节点一期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43,769.0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物施工 |
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樱桃湾节点一期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0 |
3,443,769.0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樱桃湾节点一期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⑦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⑧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⑨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段家河镇薛家湾社区樱桃湾节点一期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提供身份证);
③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⑤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⑧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⑨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05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05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进行完善相关信息后,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回执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347253023@qq.com,并注明经办人联系方式进行缴费确认;3.缴费确认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请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财政局段家河财政所
地址:陕西省旬阳市段家河镇街道68号
联系方式:18291556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23号
联系方式:15509289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509289000
陕西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