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五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2-08-26 14:40:35

(ZY)五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ZY)五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对五华区主城建成区市政排水管道进行清污分流改造,共涉及126条道路,新建排水管约35.6km,合流管改造52.2km等。内容包括雨污水管网、箱涵建设,合流管道接口改造,相关管线迁改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08-23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五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1-64153148)
备注: 1.本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时间:2022年6月28日。 2.招标文件获取渠道: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 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李恒
办公电话: 15887803363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国涛
办公电话: 0871-65093696 移动电话: 1828820378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220953001001
标段名称: (ZY)五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08-3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09-15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4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359.8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五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控制价)编制阶段:依据施工图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控制价)的编制成果文件,并完成备案工作。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根据工程施工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影响造价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控制管理,提供造价管理咨询意见及控制管理过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工程索赔资料准备(如有)等。 3.工程结算审核阶段:依据项目合同、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及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对工程结算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配合本工程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4.其他工作内容:与项目相关的造价控制及跟踪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决算编审阶段: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执行,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注: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内容为准,具体的工作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服务)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提出索赔及费用增加的申请。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市五华区辖区范围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无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1个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其他: 一、招标范围:完成五华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及综合管廊配套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控制价)编制阶段:依据施工图完成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控制价)的编制成果文件,并完成备案工作。 2.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阶段:根据工程施工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施工阶段全过程影响造价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并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控制管理,提供造价管理咨询意见及控制管理过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咨询、参与合同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参与工程主要材料的市场调查、提供参考信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工程索赔资料准备(如有)等。 3.工程结算审核阶段:依据项目合同、工程经济和技术文件及现行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对工程结算造价文件进行查证、分析、验算、核对、确认并出具相关审核报告,配合本工程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4.其他工作内容:与项目相关的造价控制及跟踪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决算编审阶段:依据工程结算成果文件和财务资料编制竣工决算),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未涉及的服务内容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执行,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注:具体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内容为准,具体的工作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服务)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提出索赔及费用增加的申请。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合同委托范围内包含的所有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及审计完成),各阶段的成果文件提交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三、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昆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152号)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确保成果文件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有权部门的审核及备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执行。 3.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4.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1个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7.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加盖鲜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8.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网址: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2-09-15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造价.pdf2022-08-23 13:47:44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