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马集团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金马集团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采购米、面、粮、油、肉、蔬菜、干货等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省属国有企业采购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8-17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南金马集团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杨云祥 |
办公电话: | 1333050752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观宝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赵旭 |
办公电话: | 0871-68688698 | 移动电话: | 18314476714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200001179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金马集团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8-25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9-08 09:30 |
开标地点: | 安宁开标室1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6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采购米、面、粮、油、肉、蔬菜、干货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2供应商须提供至提供2021年1月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3.5.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5.3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7.1供应商须具有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并具有食品质量SC认证;时蔬肉蛋食用油类供货时必须提交检疫检验证明、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3.7.2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运作资金实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确保能够及时追溯并妥善有效处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分包规定:本项目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9-08 09:3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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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