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泸水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香料园区二期工程绿色香料种植示范项目——特色香料苗木产业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怒江州泸水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香料园区二期工程绿色香料种植示范项目——特色香料苗木产业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建设香料苗木基地智能大棚(玻璃钢架结构)3000 平方米,完成大棚内特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 项(主要包括立体栽培、仿生栽培、农耕文化展示、科普试验等功能区基础设施配套),大棚内香料苗木展示功能区打造 1 项,水肥一体化系统100亩,绿化、美化工程 5000 平方米,道路硬化 3500 平方米。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8-17 08: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泸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泸水三农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寸紫艺 |
办公电话: | 0886-363530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吴春芩 |
办公电话: | 0875-7899666 | 移动电话: | 13988636646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3300202220182001001 |
标段名称: | 怒江州泸水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香料园区二期工程绿色香料种植示范项目——特色香料苗木产业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8-23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9-08 09:00 |
开标地点: |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52.8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工程保修,完成和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设计:根据项目地块规划经济指标按照现行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针对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设计,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建设单位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并积极配合进行工地现场服务。 施工:本次招标工程建设规模内全部施工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范围及建安工程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以批准的施工图为准)相关服务内容和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等全面负责。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地点位于泸水市上江镇付坝村怒江新城绿色香料产业园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同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联合体各方未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满足)。 (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满足)。 |
其他: | 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度(2018年-2020年或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下载的信用报告中没有处罚或惩戒等不良信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自行提供网页查询并截图,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时点的查询截图)。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二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同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若联合体各方未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9-08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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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