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2-522401-I65-D01-1974
项目概况毕节市第一中学计算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 14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93ZC2022A524项目名称:毕节市第一中学计算机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10.8万元最高限价:310.8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计算机信息化设备一批,详见附件9。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之日算起的3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或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5.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为总预算的30%(即:932400元)。其中中型企业在该30%的预留份额中所占比例为40%(即:372960元),小微型企业在该30%的预留份额中所占比例为60%(即:559440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该559440元预留份额)。㈢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2.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信息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⑴提供于信用中国网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完整报告的截图,报告生成时间应为开始报名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内;⑵提供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开始报名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的服务供应商,不得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说明,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5.联合体投标要求:⑴大型和中型生产企业或供货商不得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至少与1个小型或微型生产企业或供货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协议中应明确所供中小企业生产货物的合同金额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30%(其中中型企业在该30%的份额中所占比例为40%,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在该30%的份额中所占比列为60%),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1个大型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无大型企业参加的,明确1个中型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以上联合体如无大型企业参加,则非预留的70%的份额由联合体各方根据实际供货情况自行协商而定;以上联合体如无中型企业参加,则预留的30%的份额全部由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⑵小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