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6 12:36:22
各投标人:我公司代理的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培训综合楼东侧及东北侧山体场平工程,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原招标文件中附表A-8:扣分因素评审记录表序号 评分项目标准分投标人名称及扣分
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投标人5
细微偏差扣分(每处扣1分)
......
扣分合计5分
现修改为:序号 评分项目标准分投标人名称及扣分
投标人1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投标人5
细微偏差扣分(每处扣1分)
企业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1-3分;项目经理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一次扣0.5-1.5分;以住房城乡建设部、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项目备案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正式文件(或门户网站公布)为准,时间为文件中明确的生效日(生效日的,为文件发布日)如投标截止日为2013年5月20日,近叁年时间为2010年5月14日至2013年5月14日止。行政处罚以《处罚决定书》为准,《处罚听证告知书》不作为扣分依据。通报批评扣分期按叁年计。不良行为记录或行政处罚扣分期最低按叁年计,记录(或处罚)期大于叁年的,按实际记录(或处罚)期进行扣分。.
扣分合计10分
各投标人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四川公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