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12-18 09:49:15
摘要

  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中医药

  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19TCM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睢文烨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992-8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人体育场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10-599576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睢文烨 010-63966992-88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京都信苑饭店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磋商项目的性质:服务用途:运行维护数量:1项简要技术要求:本次招标为选聘法律顾问,在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培训、法制宣传、重要合同起草、机关内部管理、涉法信访等方面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供法律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三)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五)供应商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京都信苑饭店7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3:00 至 2019年12月27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京都信苑饭店7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27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京都信苑饭店7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2、竞争性磋商文件若邮购,邮寄费用到付,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开票,须携带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且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磋商响应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睢文烨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992-88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自主创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