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310部队武汉地区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12-18 09:33:16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地区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汉地区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汉地区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2019-LJZQU-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0712166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75310部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25号

联系方式:樊先生13071216611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报价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2016年12月1日之前成立),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报价企业办公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以及其他语义相同或相近的内容。(六)报价方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分网或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七)项目负责人应该具有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从业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报价公司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八)2018年1月1日以来,有军队采购货物或服务招标代理的项目业绩(提供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或军队采购网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九)报价方应在武汉市内具备固定开评标场所,开评标场所内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音视频资料录制以及档案管理配套设施设备,采购机构视情现场核实。(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武汉市开评标场所)。其中,房屋产权应在公司、公司法人或股东名下,如不是需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9月1日)。(十)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十一) 对列入军队采购网禁止和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8:00 至 2019年12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25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2016年12月1日之前成立),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报价企业办公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以及其他语义相同或相近的内容。

(六)报价方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分网或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项目负责人应该具有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从业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报价公司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八)2018年1月1日以来,有军队采购货物或服务招标代理的项目业绩(提供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或军队采购网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九)报价方应在武汉市内具备固定开评标场所,开评标场所内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音视频资料录制以及档案管理配套设施设备,采购机构视情现场核实。(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武汉市开评标场所)。其中,房屋产权应在公司、公司法人或股东名下,如不是需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9月1日)。

(十)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十一) 对列入军队采购网禁止和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071216611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0.01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报价方指定专人现场领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8:00 至 2019年12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8:5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25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25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 项目编号:2019-LJZQU-014
  • 项目概况

遴选6家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实力较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单位的监督下,为我部机关及驻汉单位单项或批量100万以下,以及少量100万以上应急物资服务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标采购项目的前期技术参数论证、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妥善解决质疑问题和协调合同签订等。委托方可根据需要由采购代理机构全程代理或部分代理招标活动组织实施。

  • 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方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2016年12月1日之前成立),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方,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报价企业办公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报价方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以及其他语义相同或相近的内容。

(六)报价方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分网或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备案(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项目负责人应该具有投标单位工作1年及以上从业经验(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报价公司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

(八)2018年1月1日以来,有军队采购货物或服务招标代理的项目业绩(提供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或军队采购网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九)报价方应在武汉市内具备固定开评标场所,开评标场所内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音视频资料录制以及档案管理配套设施设备,采购机构视情现场核实。(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武汉市开评标场所)。其中,房屋产权应在公司、公司法人或股东名下,如不是需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不得晚于2019年9月1日)。

(十)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十一) 对列入军队采购网禁止和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12月25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三)发售方式:报价方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审查及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和实地考察通过后发放谈判文件,无论是否通过采购方都会电话通知)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分网或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公司1年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9.2018年1月1日以来军队采购货物或服务招标代理的项目委托代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湖北政府采购网或军队采购网中标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报价方武汉市固定开评标场所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监控设备、音视频资料录制以及档案管理相关场所及设施设备照片(提供武汉市开评标场所,并注明详细地址,招标方将实地考察)。

11.报价方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详情见谈判文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详情见谈判文件。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13071216611  027-68788039

传  真:027-68788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