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接受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的委托,就同心大厦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DFH-20191216-01FW
二、项目名称: 同心大厦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预算:240万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许可证、招标人单位在职的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证。
1.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中所采购的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 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除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外,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
2.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4 餐饮服务许可证 。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9年12月16日起至12月20日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2902室)
售 价: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01月06日14:00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6日14:30
接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2017室会议室
接收人: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6日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2017室会议室
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答复
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16时
提交方式:投标人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 本公告指定邮箱
澄清修改答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11时
八、其他相关信息: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本(以投标人单位名称命名)一份。
投标保证金数额:¥30,000元(即: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
投标人须在2019年1月05日15:00前,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收据,并将收据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收款单位: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 320006608018170046228
开户行: 交通银行南京城中支行: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7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联 系 人:孙敏
电 话:13951731422
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银芳
电 话:025-84873391
传 真:025-83201815
邮 箱:123593758@qq.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2902室
邮政编码:210000
十、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