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政府授权常熟市水务局(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实施的常熟市洪洞水质净 化厂 PPP 项 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已被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 PPP )模式实施。现该项目的 PPP 模式操作实施方案已获常熟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常熟市水务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常熟市洪洞水质净化厂 PPP 项目 的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熟市洪洞水质净化厂 PPP 项目
项目类别: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 CSXL-Z2019G05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规模 24 万 m3/d ,分二期实施,一期实施 16 万吨 / 日,计划 2023 年 6 月完成,二期建设计划 2026 完成。
本项目采取不预设工艺进行采购,但最终实施的工艺需在以下三种工艺范围内,由社会资本选择确定。本项目可供选择的工艺如下:
工艺一:预处理 +AAO 脱氮除磷工艺 + 混凝沉淀 +V 型滤池 + 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工艺二:预处理 +MBR 膜池 + 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工艺三:预处理 + 序批式一体化反应池 + 混凝沉淀 +V 型滤池 + 次氯酸钠消毒工艺
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 除总氮外,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238-2002 )中 IV 类水标准 ) ,主要污染物出水水质标准要求见下表。
洪洞水质净化厂设计出水水质(单位: mg/l)
项目 | CODCr | BOD5 | SS | NH3-N | TN | TP |
设计出水水质 | ≤30 | ≤6 | ≤5 | ≤1.5(3) | ≤10 | ≤0.3 |
2 、项目实施范围和投资估算
2.1 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可供用地面积 356 亩,根据不同工艺自行确定用地面积,实施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 1 )净化厂、配套中水管网以及辅助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主要内容如下:
1) 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主要包括:污水预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和除臭等污水处理运营所需构(建)筑物及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2) 再生水回用设施及中水管网的建设和运营;
3) 辅助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主要包括综合楼及辅助生产用房、应急池、污泥应急储存场所、道路、绿化、管道、环境、简易人工湿地等工程的建设和运营。
( 2 )污水管网的运营维护:负责对项目范围内约 170km 的污水收水管网进行运营,主要包括管网日常巡查、疏通养护、格栅清理、泵站和管道清理积泥、泵站运行维护。
( 3 )其他政府方需要实施的新建污水管网(含泵站)建设、存量管网(含泵站)转让及其相关运营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事项。
2.2 投资估算
鉴于本项目预设三种工艺,经投资估算,工艺一总投资约为 178597.60 万元,工艺二总投资约为 181395.60 万元,工艺三总投资约为 180064.97 万元。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采购需求
本项目政府不设政府方出资代表。拟采购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由该社会资本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获取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与运营维护, 并由 项目公司根据中标工艺依法履行项目相关 法定 程序。
5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5.1 运作方式
洪洞水质净化厂采用建设 - 运营 - 移交( BOT )模式;存量污水管网采取委托 O&M (委托 —— 运营)的方式。
5.2 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资本金设置为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 20%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与项目资本金金额一致。为保障融资,本项目要求社会资本承诺,在项目需要时,如出现资本金不足时,社会资本需补足资本金。
5.3 合作范围
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合作范围内对项目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须将项目内设施(含土地)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5.4 合作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约 30 年(含建设期),其中一期建设期约 3 年,自社会资本方签署 PPP 项目合同之日起算,一期建设期最迟不超过 2023 年 6 月 30 日,二期项目 2026 年建成;运营期 27 年,自一期项目进入商业运营日起算。
本项目合作期满后,本项目内设施(含土地)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5.5 项目回报机制
对于项目公司而言,项目回报方式为,通过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获得政府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和管网运营维护费,从而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收益。污水处理服务费由污水处理单价以及污水处理量共同决定。管网运营维护费按照管网运营维护单价(元 / 米 * 年)和实际管网长度计算。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8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1.4 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
1.7 申请 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特定条件
2.1 运营业绩:申请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具有连续运营的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其日处理规模不低于 16 万 m3/d (以单个污水厂的规模为准)(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具有即可。申请人需提供合同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有相关证明材料,如业绩为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业绩,还需提供证明其股权关系的相关材料)。
2.2 设计资质: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的证明材料,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具有即可)。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牵头方),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 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需符合资格要求第 1 条的全部规定,对于 2.1 、 2.2 的规定,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即可。
3.3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各方的职责分工、主要权利和义务,以及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联合体成员均需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比例参股项目公司),其中,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牵头协调项目实施。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资格条件不得发生实质性的变更,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4 有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 , 属于同一联合体的成员除外。
四、资格预审文件有关信息: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 16 : 30 (北京时间)报名截止时间止。
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不收取。
3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须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 通知要求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申报工作后,通过“(交易平台)入口”登录“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供应商”,在 [ 采购业务 - 报名交费 - 报名 ] 页面上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应打印留存“采购交易投标报名确认单”。(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报名交费。完成报名交费后应打印留存“采购交易投标报名确认单”。)
4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由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交易平台)入口”登录“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供应商”,在相应页面上下载获取。
5 、如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以在本公告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应在预审开始时间前按规定登录“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供应商”,在 [ 采购业务 - 答疑文件 - 领取 ] 页面上下载相关信息内容。
6 、本项目采购使用 CA 。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关信息: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审查开始时间止。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地址: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交易平台)入口”登录“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供应商”,在 [ 采购业务 - 上传投标文件 ] 页面上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1 月 7 日 9 : 00 (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签到时间: 2020 年 1 月 7 日 8 : 30 至 9 : 00 (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签到地点:常熟市香山北路 9 号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
申请人代表(应与投标系统里设置的授权人员相一致)通过刷身份证签到验证通过后,才能进入开标室就坐参加预审会。(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申请人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出的人员)
六、预审有关信息:
资格审查开始时间: 2020 年 1 月 7 日 9 : 00 (北京时间)
预审地点:常熟市香山北路 9 号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本次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投标活动。
七、本次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施小红
联系电话: 0512-52867579
联系地址:常熟市华山路北延信步华庭(臻园)会所
邮政编码: 215500
采 购 人:常熟市水务局
联 系 人:顾俊
联系电话: 0512-51531398
联系地址:常熟市珠江路 172 号
邮政编码: 2155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 、供应商信用信息申报事项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 知公告”栏中关于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的通知 (若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完成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 。
2 、因预审需要,申请人应办理与系统兼容的 CA 锁并激活。如未办理或激 活的,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办事指南”栏“采购交易” 项下关于办理公共资源采购交易 CA 证书、电子签章及激活操作的说明。
3 、如申请人在制作和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SZTF 和 nSZTF 格式)时遇到技术问题,可向软件公司进行咨询,①客服电话: 4009980000 、 0512-58173200 。②其他联系人:张志强,联系电话: 0512-52822919 。
4 、申请人在 预审签到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出示“采购交易投标报名确认单”,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已上传的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得解密,未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 、请前来参加本项目预审的各申请人将自驾车辆停放至常熟市凯文路体育中心南门内停车场或香山北路东侧碧桂园停车场。
6 、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 24 小时制。
九、公告媒体: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