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绿色节能健康照明合同能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16 11:06:52
摘要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就其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绿色节能健康照明合同能源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就其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绿色节能健康照明合同能源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绿色节能健康照明合同能源项目 , SYJCCG2019-098

二、预算总金额(元): 4800000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绿色节能健康照明合同能源项目 64800000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绿色节能健康照明合同能源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学校验收通过后,合同期内,由中标方负责项目的运行和管理,达到运维管理质量目标。合同期满项目所有设施、设备所有权归学校所有,双方办理正式移交手续,中标方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均能正常运行。(详见采购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具有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4、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照明灯具或电子电器或仪器设备产品等内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

7、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 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06月~2019年11月的缴费证明;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12-13 至 2019-12-20 16:30: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30

2、招标文件提供地址: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 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

3、招标文件售价(元): 8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购买采购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电子文档介质
6、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绿色节能健康照明合同能源项目96000交通银行无锡新区支行322000640018178021278支票、本票、电汇、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按项目缴纳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
2020-01-07 09:30:00

2、投标地址: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 17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 2020-01-07 09:30:00

4、开标地址: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 17楼会议室)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
其他事项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如为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2、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工、章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8051576799、15852832592 电子邮箱:411735815@qq.com

地址: 无锡新区汇融商务广场3幢6单元18层

2、采购人名称: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181 2000 0071

地址: 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13 1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