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个私经济护协税办公室关于纳服助理外包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2019-12-14 09:18:10
摘要

受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个私经济护协税办公室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纳服助理外包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

受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个私经济护协税办公室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纳服助理外包服务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采购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编号:SZWK2019-XC-C-01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纳服助理外包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伍万圆整(¥450000.00)

四、采购需求简要说明:

(一)项目基本要求:

1、服务人员数量:5名

2、服务人员性别:3名女性,2名男性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4、服务内容及要求:相城户籍优先

5、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6、工作时间要求:周一~周五  8:30~17:00。

7、岗位职责:

1)发票窗口:完成发票的计划、库存管理,按要求领取及保管相关的发票,及时做好领票记录等工作;

2)税务登记窗口:完成受理个体商户申请办理新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及两证整合等业务;

3)综合业务窗口:负责委托代征银行扣税税款结报、个体户定期定额调整、查询催报催缴名单、异常申报、定额续批的工作等工作;

4)外勤窗口:负责催办税务登记、催报催缴商户缴纳税款、约谈个体商户、对新办、注销的商户对其进行实地查验并记录实际情况等工作。

5)漕湖窗口:负责资料整理、归档和保存、票证管理、检查、辅助纳税人发票认证、税收政策的咨询和宣传等工作;”

(二)服务期限:1年

(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验收及考核标准:

1、成交单位根据采购单位发出的劳动力需求书面订单所注明的招聘要求,合法、合规招聘员工,并与招聘录用的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

2、成交单位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符合正式录用条件的人员,在其入职前安排职业道德、岗前技能、劳动纪律及双方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和考核,并确保员工已经知悉并了解工作内容、工作职责、违约责任等。

3、成交单位在采购单位提供的每月员工考勤绩效成绩基础上,根据其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其员工发放薪酬福利等。

4、发生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而被退回时,成交单位应保证及时补充出勤人员并确保工作质量。

5、非经采购单位许可,成交单位不得随意召回其员工(员工主动辞职的除外)、不能随意调换员工工作岗位。

6、成交单位及其员工应保守用人单位的工作秘密,如因成交单位或其员工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工作秘密泄露的,成交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采购单位如遇工作需要或因突发事件等因素,而需要工作人员加班时,成交单位应予配合。

8、成交单位及其员工在采购单位工作期间故意或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或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9、成交单位员工离开采购单位工作岗位前应将采购单位提供的相关财物等返还。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按财物的购买价承担赔偿责任。

10、成交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和采购单位沟通,并提出改善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11、成交单位应为其员工配置工作服,服装一套。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特殊条件:

1)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CA办理

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新)”黄色按钮―“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0日。

5)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应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

6)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七、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4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4日13:3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会议室

2、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4日13:3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会议室

八、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 215000

电话:0512-65237219/65158848              传真: 0512-65153553

联系人:陆宇/王蓉

2、采购人: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个私经济护协税办公室

联系人:杨伟宏                 联系电话:18914036669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澄阳街道

九、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十一、公示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二、苏州市相城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67591005/6759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