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HZ2019-552 | 项目名称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宣传项目 |
采购品目 | 服务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 否 | 是否进口产品 | 否 |
采购单位 |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行政区域 (预算次级) | 省本级 |
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 否 | 预算金额 (万元) | 300.0 |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计划从2019年至2021年,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省财政厅于2019年10月13日《关于下达2019年就业和三支一扶(就业)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下达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300万元宣传经费(从中央拨付我省的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由于开展宣传的专业性和特殊性,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结合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职能处室咨询的结果,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宣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委托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1、该宣传项目承接者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所有经营业务的运营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广电影电视传媒集团组建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6〕33号),明确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宣传业务”与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业务”两分开,平行运营,一体化运作,自2016年7月28日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由该公司全权负责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所有经营业务的运营工作。该公司可通过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旗下各个电视频道、广播频率并统筹在海南日报等官方媒体、新媒体,以及公交车站、电影院线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推广,让政策信息更加及时准确地传递到政府部门、企业、各培训主体和劳动者,促进各方了解行动、熟悉政策,提升参与积极性。2、借助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这一主流媒体统筹宣传,其庞大的媒体资源可以确保海南省职业提升技能行动的宣传效果。一是在海南广播电视总台下辖各频道或媒体公司王牌节目设立海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栏可满足服务配套需求。由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统筹落实整个宣传方案,借助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资源优势,通过多种宣传形式报道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及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在相关栏目开设专栏,强化政策解读和社会舆论监督,宣传技能人才典型经验,使政策红利落地落实,更加高效合规的使用宣传资金。二是借助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媒体资源与平台,通过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综合频道、新闻频道、海南新闻广播等频道进行广告宣传,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际主流媒体资源,统筹省内外电视、平面、网络、海南日报等主流媒体资源,形成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全媒体、立体化的传播格局。3、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的经营部门,具有在全省性特殊地段(车站、候车亭、机场、影院)同步发布信息、广告的强大实力。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媒体资源与平台在全省媒体中所占据的主导地位,及其在广告宣传、广告投放、活动推广等方面的话语权,可针对我厅需要进行全省性的广告投放。(受经费限制,此次我厅仅在公交车站、电影院同步发布宣传。高铁站站台的宣传单价较高,暂不列入)。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沙路61号 |
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专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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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专家信息.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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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 | 2019-12-12 至 2019-12-19 |
六、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成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8500661、0898-68500660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65362103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政府办公大楼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海政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500660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座1-5号30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