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通州区城市管理委搭建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系统二期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04 10:40:27
摘要

  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受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州区城市管理委搭建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系统二期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州区城市管理委搭建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系统二期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ZXM-2019112753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艳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8958834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西海子西路12号

联系方式:闻工010-695186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艳超010-89588342

代理机构地址: 通州区潞通大街197号院1号楼2门5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平台建设4套

2.系统数据采集服务5套

3.数据传输4G卡438套

4.积分卡153000张

5.垃圾桶识别码19000张

6.移动终端设备310套

7.智能厨余桶称114套

8.垃圾转运车辆车载定位设备4套

9.厨余垃圾车辆计量称重系统2套

10.其他垃圾清运车辆计量称重系统12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投标或者在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采购活动;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⑷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⑸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4、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需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12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州区潞通大街197号院1号楼2门5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03

六、开标地点:

通州区潞通大街197号院1号楼2门5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原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