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大巷上浜水环境治理项目(第二次)(HSEDZ19G035)的招标公告

   2019-12-13 09:15:51
摘要

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大巷上浜水环境治理项目(第二次 ) ( HSEDZ19G035)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SEDZ19G035苏州涵熙工程建设

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大巷上浜水环境治理项目(第二次 ) ( HSEDZ19G035)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EDZ19G035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大巷上浜水环境治理项目(第二次 ) ( HSEDZ19G035)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大巷上浜水环境治理项目(第二次 ) ,HSEDZ19G03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 )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大巷上浜位于无锡市惠山区惠南社区管辖内,起讫段从锡北运河到华府庄园,全长1.9km,水面面积约为47500m2,是一条六级河道。现华府庄园段河道因污染需要治理,河道水质目前为黑臭河道,长度500m左右,宽的地方11m左右,窄的地方4-5m。
治理目标:针对现有河道情况进行基于水生态治理,提高大巷上浜水体自净能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消除黑臭,养护期内河道水体达到或优于V类水。
治理工期:60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每拖延一天按中标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发包人,最高扣至中标价的5%。
免费养护期:一年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 100%合格。
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 3%。
(二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3.25万元。
(三 ) 本项目 设定(设定/不设定 )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82.987802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 )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招标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注册并登记的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 ;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9日(法定假日除外 )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接受报名。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1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 至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1 )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 ) 、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5月-2019年10月的缴费清单 )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5月-2019年10月的缴费证明;
2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3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 )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5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5月-2019年10月的缴费清单 ) 或由县(区)级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交纳的2019年5月-2019年10月社会保险的证明;
6 ) 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 )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 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元/标段,售后不退;
其他相关事项: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详见采购文件 ) 。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月6日13:00始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13:30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逸
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1月6日13: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2室
其他有关事项: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逸
联系电话:0510-83306659
传真电话:0510-83306659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2801室
邮政编码:214000
采购单位名称:江苏省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510-83591533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十一、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 收取 (收取/不收取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000元(人民币 ) 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十二、其他说明事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