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美术馆安保服务(三次公告)采购公告

   2019-12-13 09:15:49
摘要

欢迎符合本 磋商 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 参加本次 竞标 活动,项目名称: 镇江市美术馆安保服务 。 项目编号: ZJZCFS-(2019)商字第0367号 。 现将有关情况

欢迎符合本 磋商 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 参加本次 竞标 活动,项目名称: 镇江市美术馆安保服务 项目编号: ZJZCFS-(2019)商字第0367号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供应商 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 供应商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8年 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见本磋商文件格式十五);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见本磋商文件格式十六)。

F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A.  合格的供应商须持有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持镇江地区以外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服务时,提供在镇江市公安局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 磋商文件 发放时间、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点: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润州花园二期9号楼底层2#室)

 间:自 公告日 起至2019年 12 19 日,每日9时至16时 (节假日除外)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1-88970128;

领取 磋商 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

2)法人授权书( 原件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 持有的省级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复印件 加盖公章 持镇江地区以外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服务时,提供在镇江市公安局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下载本项目磋商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注:1、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三、 采购 方式、 成交 人数量:

1)本次 采购 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

2)本次 磋商 确定的 供应商 数量: 1

四、 竞争性磋商 范围及要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为 镇江市美术馆安保服务 项目, 项目预算为 24万 /年

服务期为: 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保留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的权利,一年内供应商安保服务符合本合同要求且价格不高于本合同价(国家政策性调整除外),双方无异议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双方如有异议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五、采购人名称: 镇江市美术馆    

联系地址: 迎江路43号

联系人: 魏主任             电话: 88812854

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前 ,需交纳人民币 4000 元整 磋商 保证金给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 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 磋商 保证金必须在 磋商响应截止 到达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磋商 保证金支付凭证 盖公章)需要装订于磋商响应文件中,另准备一份随 磋商响应文件 一并提交

磋商保证金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镇江分行解放路支行

帐号: 3810 0670 6018 0100 64854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磋商 地点: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 第 开标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时间:201 9 12 23 日北京时间 1 4:00 14 : 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 9 12 23 日北京时间 14 : 30

磋商 时间:201 9 12 23 日北京时间 14 : 3 0,届时请 供应商 代表(3人以内)出席 磋商 、评 会议。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十三、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在磋商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