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2020年市区景观维修临时用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HXZX2019-G-013
二、招标内容:
标的物名称:2020年市区景观维修临时用工
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苏州市区范围内高架、桥梁景观照明设施维修作业临时用工、绿地等公共空间景观灯维修作业临时用工等。
(二)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苏州市区范围内高架、桥梁景观照明设施维修作业临时用工、绿地等公共空间景观灯维修作业临时用工等。
2、人员要求:
1)进入工地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配备劳保用品;危险路段及夜间施工需穿着反光马甲;视需要正确设置警告带、警告桶或告示牌。
3、基本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数量须至少为1人,项目服务电工人员不少于18人,固定人员配置,不得低于19人,不经采购人同意不准更换服务人员。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投标人为其交纳的社保由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招标人对工作量、工作时间的安排具有不确定性,中标人需随时准备接受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并于1小时内到达现场,收到工作指令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工作内容的多少及工作场所组织人员及设备到位,并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人不提供与本次服务项目有关的任何配套设施。服务人员所需配套设施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装配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服装(含反光马甲)、雨衣裤、办公设备、胶鞋、安全帽、电工绝缘鞋、夜间巡逻应急灯、安全保险带等人工服务所需设施设备,所提供的装配设施设备必须保障能正常使用。
6)中标单位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用工的相关规定。
7)服务履约期间将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检查与考核管理办法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表见附件1,考核满分100分,每月考核总平均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全额发放服务费用,95分以下按照当月考核得分折合比率在服务金额中进行扣除。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柒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1870000.00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满一年的法人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在本年度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
(1)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电工大于等于18人(提供电工证及社保),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至55周岁以下,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必备的设备配备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至少有2辆专用路灯高空作业车【自有或租赁(自有需提供车辆产权证及行驶证;租赁需提供租赁发票及租赁协议,协议时间必须大于等于服务期限),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期内中标车辆不得随意更改。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包括:税务登记证(如有)和上一税收申报日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上一社保申报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进行投标。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1、申领CA。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一)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投标现场。投标时,代理机构对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评审报告登记栏中的供应商报名解密,选定开标项目,按收到CA证书的先后顺序,插入Ukey进行解密,供应商输入CA证书密码后,解密成功。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因供应商未按要求预留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及现场解密时间:2020年1月2日上午9:0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2日上午9:30整
投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投标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1月2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开标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层
电 话: 0512-65981596-8116
传 真: 0512-66352628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潘兰
2、采购人
名 称: 苏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870号
联 系 人: 汪立群
联系电话: 0512-65153792
3、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本公告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