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三色企业安全专项检查 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三色企业安全专项检查
项目编号: ZJHX- ( 2019 )竞磋商字第 576 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 根据镇江新区安委会《关于对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分色管理的通知》(镇新安〔 2017 〕 9 号)要求,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将继续组织开展三色企业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服务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招标。
针对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 65 家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复查。其中,红色企业每两个月检查一次,黄色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蓝色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所有检查需要在限期整改届满 10 日内进行复查。(企业分色管理情况参考《 2019 年新材 料产业园危化品企业分色管理评定表》,工作量上下浮动不超过 5% (目前园区企业不含区直管企业奇美、巴斯夫,若奇美、巴斯夫划至园区管理,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量重新核定)。
针对新材料产业园 74 家一般工贸企业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其中,红色企业每两个月检查一次,黄色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蓝色企业每半年检查一次。所有检查需要在限期整改届满 10 日内进行复查。(企业分色管理情况参考《 2019 年新材 料产业园一般工贸企业分色管理评定表》,工作量上下浮动不超过 5% )。
(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
预算总金额为 55 万元,服务期一年,分成两个标段,其中 A 标段: 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危化品企业 2020 年三色安全专项检查服务,预算金额 35 万元; B 标段: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一般工贸企业 2020 年三色安全专项检查服务,预算金额 20 万元。各标段 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8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安全评价或安全咨询或安全检查或安全培训服务。
(三)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 名 / 每标段 , A 标段、 B 标段按顺序评审,不可以兼中。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以公告时间为准)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19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 : 30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0 : 0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 398 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 ( 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如通过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 zjhxztb@163.com ,报名费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 ) ;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 1 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 3 幢 206 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每日 9 时至 16 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杨益琴 联系电话: 13605280672 ; 0511-88083481 ;
标书答疑联系人: 张晖 联系电话: 13852900423 ;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单位介绍信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 + 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政府采购网” - 部门 ( 分散 ) 采购公告, 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 180 号
联系人:刘广胜 电话: 15189112025
七、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 1 份, 副本份数: 2 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 A 标段需交纳人民币 6000 元(人民币陆仟元整)的磋商保证金、 B 标段需交纳人民币 3450 元(人民币叁仟肆佰伍拾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 9902000523782134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 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 2014 〕 68 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 2017 〕 141 号)和采购本国货物的政策。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