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于城镇党建引领共同富裕示范带(江渭-八字文旅,农业产业带)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于招2022-0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于城镇党建引领共同富裕示范带(江渭-八字文旅,农业产业带)建设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投函(2022)18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于城镇江渭村、八字村。
2.2建设规模:建设家宴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广场及景观提升等,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2.3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500万元,本工程设计估算费用74.2624万元。
2.4计划周期:总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修改或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其中家宴中心只涉及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其中家宴中心只涉及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必须具备上述①或(②和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3日 9时00分至2022年6 月6日14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于城镇文化站2楼开标室(海盐县于城镇于中路64号)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证明,以及出示盐易码为绿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yma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盐于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于城镇
联系人:吴雪建
联系电话:0573-8657226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东区9楼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573-86180051
2022年5月23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必须具备上述①或(②和③)(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2) |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的资料见备注 2) |
| 4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 6 | 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 7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纸质证书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电子证书打印件代替。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省外进浙备案证明、没有被限制投标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等相关资料。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 负责项目 任务, (成员名称) 负责项目 任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

